移民不服合理安置 过激信访险被追责

2020-09-04 12:01上一篇 |下一篇


移民不服合理安置     过激信访险被追责
【基本案情】
        某场236户移民在2004年按照政府的政策无偿获得了茶园北路西,团结路北每户50至7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以此作为自建房用地。但由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政府在2006年把原提供给236户移民的自建房用地调整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作为补偿,政府提出由政府出资建设“某花园”小区和马山公路以某果场用地范围安排自建房的两个方案供236户移民选择。

        经过讨论决定建设“某花园”小区解决某场移民住房问题,但其中有31户移民对政府政策不理解并不入住该小区,要求政府异地置换建房用地。31户移民与政府协商无果,多次进行信访,信访过程中某些移民采取了过激手段。政府迫于无奈,只能选择法律途径解决争端,要求对有过激行为给地方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移民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31户某场移民由于不满政府的政策安排,多次进行信访,其中少数移民采取了过激手段,影响了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制造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广东省信访条例的第75条“信访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信访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第12条,第66条,实施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的规定,所以政府有权对采取过激手段的移民追究法律责任。

【处理过程】

        经过调解,31户移民决定以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当场委托张律师处理该集体纠纷案件,律师遂向其分析了该案的诉讼风险,且告知其在该起应当处理方法、以及法律关系。经法院庭审审理,作出判决,但是,31户移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虽然该起事件险些引起集体性群发事件,但是经过律师从中进行协调、耐心分析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故最后能以正确的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心得体会】
        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着我们的法律文化水平也提升,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提高法律文化水平非常重要,一方面自己能够了解维护自己权利的程序和过程,另一方面自己能够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享受自己应该获得的权利而不是带着法律的惩罚享受权利。
        在本案中,31户移民可以积极与政府协商,但不能通过过激手段影响政府的办公秩序,造成双方不愉快是小事,大事是双方最后不得不走上法律的途径。官与民之间需要的沟通必不可少,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我们需要更多的沟通和理解。
——张豫林 许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