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赌博引发故意杀人案的警示

2020-08-27 10:02没有了 |下一篇


诱人参赌引祸被杀 
                                  
为逃赌债杀人灭口
        ——一起赌博引发故意杀人案的警示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14日0点左右英德市某镇一村民报案,称其丈夫被杀害在家中,后案件被侦破,查明死者邓某长期引诱当地人去参加聚赌并在赌场放高利贷,而郭某某和邱某某于半年前与死者进行赌博,并欠下高利贷,后二人因无力偿还该笔款项而合伙将邓某某杀害。二人准备好了作案工具,于2014年1月13日晚上9时许到死者家中将其杀害。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接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表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该案中,纵然被害人有过错,但是没有经过法律的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但二被告人却采取了极端的方式粗暴地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以共同的故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危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二被告人在归案后自愿认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200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召开的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处理过程
       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后,仔细查阅了整个案件的卷宗,并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收集到相较于控方更多的利于被告人的证据。被害人对该惨案的发生有直接的诱发原因,自己也有重大过错,被害人长期从事开设赌场、经常组织及运送他人进行赌博,并且在赌博中放高利贷,使得多人因为赌博或倾家荡产或一夜债台高筑,之后在借贷者不及时还钱之后,采取多种手段恐吓、危胁借贷人,严重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当地村民对赌博的歪风邪气深恶痛绝。在二被告人杀人后,当地175名村民联名为被告人求情,认为被害人平常不务正业,引诱当地人去参加聚赌,并利用赌场放高利贷,请求法院对二人进行从轻处罚。同时,二被告人都已经明确认识到自己犯下的严重错误,认罪态度好,有明显的悔改诚意,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具有酌定从轻情节。后该案经过法院一审,判决二被告人郭某某邱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被告人都没有上诉。

处理效果
       二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平时表现尚好。一人以养猪为生,另一人以种地为生,平时本本分分,可不幸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借了被害人的高利贷,才导致本案的发生,在杀人后皆后悔不已,内心倍受煎熬,现在他们都已经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极力弥补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尽力补偿受害人家属并希望得到原谅以求得心灵的解脱。同时,他们也希望自己所犯的错误能够警醒世人,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恶。现二人都已经认罪伏法,但本案这场悲剧,在当地农村及镇上引起了极大震动,这起因农村赌博引起的命案,在广大农村有强烈的警示作用。对于有类似被害人的行为完全可以报警,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开设赌场或者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而不是采取杀人的极端方式,给受害方家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也毁掉了自己的家庭。

心得体会
       俗话说,万恶赌为首,为了赌资,有的赌徒不惜债台高筑,赌红了眼,诞而走险,甚至杀人从而走向犯罪道路,赌博歪风扰乱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的稳定,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颗毒瘤。本案中的被告人正是因为还不起赌债,才杀人灭口,而被害人作为赌博的组织者引诱当地人参赌并在赌场放高利贷,投机心理膨胀,被高额的利润所吸引,从而引发了这场悲剧。农村赌博之风的存在,根源在于教育的缺失和精神生活的圆乏。对于赌博之风,要想治本,就要注重新一代农民对精神文明的迫切需求,多渠道进行文化下乡,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大法制宣传,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讲座等形式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群众知道赌博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抵制赌博的歪风邪气。
一一周红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