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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我所龙光钊律师任清远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6月上旬,清远市司法局公示了45名拟任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具体人员,名单已于2022年6月16日公示完成。其中,我所龙光钊律师入选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于6月27日受邀出席了清远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的清远市新任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
(图为清远市新任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现场)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和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与信任,助推提高整个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上图左1为龙光钊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今年3月以来,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等选任程序,清远市司法局择优选出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5名。6月27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起、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朱惠燕、佛冈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旭给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
(图为清远市人民监督员证书)
新任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结束后,龙光钊律师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实务》、《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相关工作知识。龙律师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今后如何提高履职水平及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等知识有了系统全面的了解,在今后的任职工作中一定坚决依法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供稿|谭晓欢
排版|谭晓欢
责任编辑|周红平
编辑|张豫林